2019年香港 pro-democracy 示威期間,一名香港男子被警方開槍擊中,他今天被判囚近4年。
曾志堅是警方在2019年6月起持續數月的反政府示威期間首名知道被警槍擊中的受害者。當時他仍為中學生,他用棍向一名警察高級警司揮擊時,近距離被擊中。他被擊中的消息進一步激起民眾對警方鎮壓示威手法過於武斷的廣泛公憤。
曾志堅被控暴動及襲擊警察。但在獲保釋後,他沒有出庭應訊。2020年10月,他嘗試向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拒絕。
他在香港不同地點藏身,獲一個批評香港政府的YouTube頻道成員協助,後嘗試但未能成功乘船逃往台灣。他於2022年7月再被警方擄獲。
區域法院助理裁判官嚴淑賢表示,判刑必須反映法院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她指出,曾志堅當時隨身攜帶的裝備如金屬棍等顯示他事前已作好準備,而且無視警方警告。
22歲的曾志堅在判刑宣讀時面無表情。嚴淑賢表示,曾志堅在求情信中寫道自己後悔當時的行為。他在2022年被捕後與警方調查合作,顯示他真誠悔改。
嚴淑賢亦分別對三名在曾志堅藏身期間未有出庭應訊的其他被告,判處10個月監禁和感化中心。另一名協助他們藏身的被告則被判20個月監禁。
2019年的示威運動是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對香港政府最具影響力的挑戰。運動源於一項建議引渡法案,容許香港刑事疑犯被送往中國內地受審。
政府其後撤回該法案,但示威者擴大訴求至要求香港領導人直接選舉和警方問責。
隨著民主派人士被捕流亡和新冠病毒疫情爆發,以及北京實施嚴格國安法後,示威活動逐漸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