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在海牙被控「種族滅絕」

(SeaPRwire) –   南非向海牙國際法院提出控訴,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區犯下「種族滅絕」

南非政府已向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ICJ)提出上訴,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區的行動等同於「種族滅絕」,並要求法院採取「臨時措施」阻止這種行為。聯合國最高法院周五宣布此事。

上訴聲稱「以色列的行動和不行動…具有明確目的…摧毀加沙地區作為更廣泛的巴勒斯坦民族、種族和族裔群體的一部分的巴勒斯坦人」,屬於「種族滅絕性質」。ICJ在一份文件中說道。

南非政府認為,以色列對加沙地區巴勒斯坦人的行為「違反了《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的義務」。他們還指控以色列「未能防止種族滅絕」,以及「未能追究直接公開煽動種族滅絕的責任」,時間從10月7日開始。

以色列一直在加沙地區實施種族滅絕行為,目前也正在實施,未來也可能繼續實施種族滅絕行為,對象是巴勒斯坦人。

南非政府還要求ICJ「採取臨時措施」,以「防止巴勒斯坦人在《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下遭受進一步、嚴重和難以彌補的傷害」。ICJ同時公布一份長達84頁的文件,詳細說明各項要求,其中第一項就是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在加沙地區及針對加沙地區的軍事行動」。

南非政府還要求西耶路撒冷停止一切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攻擊,撤銷任何目的在於「驅逐和強迫巴勒斯坦人離開家園」,或剝奪他們取得食物、水、燃料、庇護所、醫療用品和其他人道主義需求的命令。

任何直接公開煽動種族滅絕或謀劃實施種族滅絕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上訴中堅持這一點。南非政府要求以色列在一周內提交遵守所有要求的報告。

根據ICJ的規則,南非政府的上訴享有優先權,因為其要求採取臨時措施。

南非政府曾經向國際刑事法院(ICC)起訴以色列犯下戰爭罪行。以色列不是ICC的簽署方,但法院曾宣布其對加沙地區和西岸地區具有管轄權。

另一方面,南非和以色列都是《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的簽署方,該公約最早於1948年通過,目的是應對納粹德國在二戰期間對猶太人實施的大規模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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